问题 | 是否可以找人代理离婚诉讼?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律师可以代理一方出庭,但需满足特定条件。若一方在国外,可通过使领馆公证办理离婚,国内一方需出庭。若一方患病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可书面申请他人代理出庭。离婚案件主要涉及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若双方无争议,可直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争议较大,需聘请律师协助,最终可能需诉至法院。在诉讼离婚过程中,证据交换通常不超过两次,法院可公开审理,但当事人可申请不公开。 法律分析 可以。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所有工作都可以由律师做,只不过开庭时本人需要露面。 1、如果一方在国外,另一方在国内,想在国内办理离婚,国外的一方可以不用出庭,但要经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的公证。当然,在国内的另一方必须出庭。 2、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正在治疗不便出庭等正当情形,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申请理由,并对是否离婚以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书面说明,经法院准许后,可以委托他人出庭。 3、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一般离婚案件有三个争议焦点问题 其一: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其二:离婚后子女由哪方抚养、抚养费如何支付; 其三: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对以上三个焦点问题,能够协商一致,就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但是,男女双方争议分歧大,不能就离婚协议达成一致,只能聘请律师从中斡旋,直至诉到法院。 诉讼离婚立案技巧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 人民法院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证据交换应当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 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应当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按照需要证明的事实分类记录在卷,并记载异议的理由。通过证据交换,确定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 结语 离婚案件涉及身份关系,律师可代办所有工作,但开庭时需当事人亲自出庭。国内离婚需中国驻外使领馆公证,国外一方可不出庭,但国内一方必须出庭。如患重病等正当情形,可书面申请委托他人出庭。申请离婚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此能力者需由代理人提出诉讼离婚。离婚案件焦点问题包括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若双方协商一致,可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存在争议,须聘请律师介入并最终诉至法院。诉讼离婚需注意证据交换次数、公开审理申请、审判人员主持、记录异议证据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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