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少数民族是否可以领取结婚证? |
释义 | 未满18岁的少数民族无法领取结婚证,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如果18岁以下的人已经结婚,该婚姻将被视为无效。然而,在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可以补办登记手续,将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根据民法典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重婚也是无效婚姻的情形。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少数民族在18岁时无法领取结婚证,而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如果一个人在18岁时还未达到法定婚龄,那么即使他们已经结婚,也将属于无效婚姻。 一、未满十八可以结婚吗 不可以,属于未达法定婚龄。结婚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二)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无效婚姻能够成为有效婚姻吗 在一定情形下,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比如结婚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那么这样就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在男女双方达到其结婚年龄后,就可以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少数民族无法领取结婚证,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如果一个人在18岁时还未达到法定婚龄,即使他们已经结婚,也将属于无效婚姻。然而,在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后,可以补办登记手续,使无效婚姻转化为有效婚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属于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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