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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行政处罚中双罚制规定是什么?
释义
    环境行政处罚中双罚制规定也就是所谓行政处罚“双罚制”,是指对于单位或组织违法的,不仅应依法对单位实施行政处罚,而且还应(或可)对单位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也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制度。从目前的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看,大多采取的是替代责任,也就是说虽然是单位的成员实施的违法行为,但只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而不追究单位成员的法律责任。其理由是单位成员是为单位办事的,因此,单位成员的违法责任应由单位承担。
    一、单位犯罪的处罚依据和处罚原则是什么
    关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在刑法理论上存在单罚制与双罚制之分。单罚制,又称为代罚制或者转嫁制,指在单位犯罪中只处罚单位中的个人或者只处罚单位本身。总之,在单位与个人之间只处罚其中之一。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指在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即对单位犯罪实行两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能够反映对单位犯罪的全面的刑法的否定评价,有利于遏制单位犯罪。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犯罪虽然是以单位形式实施的,但实际上社会危害性主要反映在个人的行为上,因而没有必要对单位进行处罚,只须处罚单位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实行只处罚个人的单罚制也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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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4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