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协议离婚后,双方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可以起诉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是,离婚后,发现还有双方未分割的夫妻财产的,或发现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也可以再次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对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实施过错行为的这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