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员工辞职有补偿金吗 |
释义 | 员工主动辞职一般没有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符合下列六种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也能拿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编程职位不提供电脑,装修行业不提供防尘口罩。通过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明);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通过银行流水、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通过社保缴纳明细证明);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通过规章制度文本、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胁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六)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明)。 员工自愿辞职付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自愿辞职不需要付经济补偿金,除非用人单位存在这些情形: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员工自己辞职公司要付补偿金吗 如果员工先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者并未明确辞职理由,事后又以被迫离职为由要求经济补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此时,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第28条规定,劳动者以其他理由提出辞职,后又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迫使其辞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北京高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中规定:对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以劳动者当时实际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出理由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之外的情形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仲裁或诉讼阶段又主张是用人单位存在前述法定情形迫使其解除劳动合同,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仲裁委、法院不予支持,但劳动者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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