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再结婚需要带哪些材料 |
释义 |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再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离婚后再结婚需要带这些材料:夫妻双方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双方各自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领结婚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1、离婚后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带: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2、港澳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离过婚的再结婚需要带离婚证吗 离过婚的再结婚不是一定要带离婚证的,只要能提供本人无配偶的证明以及其他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即可。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该内容由 崔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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