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注销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具。企业住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管辖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变更、注销的公司登记机关。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注销流程具体如下: 1、到公司主管的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备案; 2、提交清税证明; 3、国税注销; 4、地税注销,地税局的税务登记也要一并注销; 5、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以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注销公司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