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字不承认有用吗 |
释义 | 签字后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可以依据有对方签字的材料提起诉讼,对方不承认是本人签字的,应提出笔迹鉴定确认字迹。不进行鉴定的,只是口头不承认没有意义。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一、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都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1、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 2、根据协商内容拟定好相关的合同条款; 3、查验相关证件材料; 4、当事人签字盖章。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中甲方跟盖章的不一致告谁 合同中甲方跟盖章的不一致告盖章的主体。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从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是盖章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中出现名称不一致的笔误是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及生效。就合同主体而言,若是只是公司打印名称和盖章名称不一致的话,权利义务人以盖章的公司为准,由于盖章的公司对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做出了认定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有什么 合同成立的表现形式: (1)采用书面合同形式订立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或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三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