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女方起诉离婚债务如何处理 女方起诉离婚债务的处理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个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可以做公证吗 夫妻债务可以去做公证。对于债务公证的作出,公证机构难以审查债务的公正性,因此每个地方的政策标准不一,如果夫妻要去做债务公证,可以事先咨询公证机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对于债务偿还不足的,可以由双方协议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债务纠纷诉讼时效 对于离婚债务纠纷,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仅仅是针对离婚本身产生纠纷的话,这时候只要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过法院的调解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之后就不能再提起离婚诉讼。离婚之后,当事人不能再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重新结婚,或者撤销离婚诉讼的原判决。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如果在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内对方存在损害共同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在离婚之后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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