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人,具体由公司章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得核准登记: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执行刑罚或者刑事强制措施的; 3、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 4、因犯有污染贿赂、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超过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超过五年的; 5、作为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 6、作为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个人责任的,自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