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可以干副业的。 事业编制干副业的三种情况: 1、事业单位直接委派。由事业单位专门派技术人员参加项目活动或者到企业挂职,针对技术项目等相关问题展开权益分配,当然也可以继续参加原部门的岗位培训、考核以及职位晋升等相关事项,表现比较好的还可以进行竞聘. 2、兼职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与业务相关的企业坚持,签署相关合同,对权益分配等事项进行明确。 3、离岗创新创业。在创业过程中社保等人事关系仍留在原单位,当然仍然可以享受退休工伤等基础保障,还可以享受原单位的培训考核以及职位晋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三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五十一条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坚持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公务员集体的奖励适用于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或者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