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人民法院强制拆除房屋的程序
释义
    房屋强拆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一、依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
    合法强制拆迁的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
    2.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二、违法房屋强拆需要啥手续
    违法房屋强拆需要的手续是:政府作出责成决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通知、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物品清点登记运至指定处所,强制执行房屋拆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2: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