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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结婚证有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释义
    法律分析:
    有这样三种情况:
    (一)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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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