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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市居住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释义
    吸引了很多外地人前去发展。上海市是允许人在上海居住的证明。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有特殊才能的国内外人员,以不改变其或国籍形式到上海工作或创业的,可依规定申领的居住证件。那个上海市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呢?
    1、《引进人才登记表》(2份)内容:由申报单位用钢笔或墨水笔填写,笔迹统不得涂改。首页的单位代码为组织机构代码,次页的工作单位应填调动前的工作单位,档案和人事关系已经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机构代理的应填当地人才交流机构代理,应完整填写迁出迁入的详细地址及派出所确切名称,第三页的配偶情况未婚者填无,爱人已在沪者应详细填写爱人情况,第四页的应填写意见加盖公或出具同意调出函。空白表格复印有效。
    2、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1份)内容:由本人及我司配合认定;
    3、申报登记表(1份)内容:需申报单位盖章;
    4、档案所在地同意调出函(1份)内容:原籍档案保管单位出具并盖章;
    5、书复印件或未婚未育证明或已婚未育证明(1份)内容:须盖章,原籍档案所在地出具;
    6、复印件(3份);
    7、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政治考核(1份)内容:须盖章;
    8、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的业务考核(1份)内容:须盖章;
    9、被引进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出具是否参加邪教的证明(1份)内容:须盖章;
    10、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内容:学历证书原件需鉴定,高级职称需要证原件及批复复印件;
    11、被引进人员户籍证明原件及本复印件(1份)内容:原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
    12、被引进人员在上海落户地的证明(1份)内容:自己则需;如落户直系亲属家,则需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如落户非直系亲属家,则需该户主当地派出所同意证明、户主同意书及户口本复印件。
    13、被引进人员体检报告(1份)内容:上海区级以上医院;
    14、随迁人员的资料相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条(受理与补齐)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同时将材料移送公安部门;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信息比对)
    公安部门通过本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对申办材料进行信息比对;必要时,可以将有关材料移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相关部门核验。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签发、制证、领证)
    《居住证》由公安部门签发。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作《居住证》。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的,制发《居住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居住证》制作完毕后,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信息变更)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办理签注)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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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0: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