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拆有法定程序吗 |
释义 | 一、强拆有法定程序吗 强拆有法定程序的,具体如下: 1.城市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成程序----有关部门做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2.乡、村庄规划区内违建行政强制拆除程序: 违建认定---乡、镇政府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处理决定---公告并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诉讼败诉或者不提起复议或诉讼、又不自行拆除(三个月届满)----乡、镇政府作出强制执行决定---送达---行政复议或诉讼---复议维持或诉讼败诉、催告(一般为10天)---强制拆除。 二、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提示您,强制拆除违章建筑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强制拆除违建,要实现进行公告; 2.违建拆除主体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 3.强制拆除时间限制; 4.不得损害合法财产。 三、强拆确认违法怎样理赔 强拆确认违法的理赔是应对被拆迁方受侵害的人身财产权益进行赔偿,赔偿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和房屋装修的损失等。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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