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合同有公司的公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应该认定合同有效。 但是,加盖了公司的公章却由经办人员签字,是否发生效力,需要根据具体签订的职工是否有公司的授权而定。 公章是公司对外作出意思表示的重要形式之一,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仅仅只持有公章,并不能够直接代表公司的意志。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处于什么地位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对外代表公司;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甚至在经济合同中,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通常也能认定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除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二、劳动合同员工没按手印 第一、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是生效的。第二、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由于这些人都不能在法律上直接代表用人单位对外为某种行为,因此他们只有在事先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其签字行为才能约束公司,并使合同生效。但是他们是否获得了公司的授权,员工很难知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