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
释义 | 一、政策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办理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辟谣】 退休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真相:是的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醒】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有哪些职责?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2、根据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3、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4、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5、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6、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七)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八)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成都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三)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七)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八)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成都公积金贷款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办理资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13、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扬州公积金贷款规定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最高贷款限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购房首付款后所剩购房款。同时,不高于贷款公式计算额度。 2、另外,还不高于借款人还款能力。 3、可贷的最高额度。目前济南行政区域内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首付款的比例。目前,购买首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该内容由 王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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