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以下疾病可以申请低保救助: 二级以上原发性高血压病1200元,肺结核活动期12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1200元,冠心病1500元,脑梗塞或脑出血有严重后遗症且影响生活质量1500元, 系统性红斑狼疮3500元,糖尿病(除血糖增高外合并有心、脑、肾、眼底等改变之一者)2500元,慢性肾小球肾炎25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500元,慢性活动性肝炎2500元,肝硬化2500元, 慢性肾功能不全期以下3500元,期、期5000元,肺心病1500元,风心病1500元,银屑病1500元,股骨头坏死(且未做人工关节置换者)2000元,躁狂型精神病1500元,抑郁型精神病1500元,双向情感障碍型精神病1500元。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第四条 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