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 法律依据: 《京都议定书》六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其中二氧化碳是大家最为熟悉的一种气体,而三氟化氮吸收热量的能力比二氧化碳强12,000到20,000倍。因为三氟化氮比起极易挥发的碳氟化合物更有利于环境,过去的十年中,三氟化氮一直被当成是碳氟化合物的替代品。现在它作为活性氟原子源,被广泛运用于等离子电视以及其他平板显示器的生产中,用于蚀刻这些设备内的硅晶片。长期以来,大家都认为在这个生产过程中,只有非常少量(约2%)的三氟化氮逃逸到了大气中,所以在人类活动产生的致使全球变暖的气体中,它显得微不足道。今年年初,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区的一位大气化学家迈克·普瑞瑟尔(Michael Prather),最早对此观点提出了质疑,他对普遍认同的气体排放率存在不同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