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至少有五个方面的注意事项: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四、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产状况(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五、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出资;(2)应注意受让股权是否为共有财产,股权出让是否征得共有人书面同意;(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