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1年外地车雄安新区能进么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过境安新车辆绕行通过,一律不准进入。 (二)对消防、救护、军用、运钞、抢险等特种车辆及环卫车辆直接放行。对运送医护物资、生活必需品、农副产品、农用物资等车辆,检查站要认真核实,对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的予以放行。 (三)社会车辆、人员离开我县的,需提前一天向所在乡镇(社工办)申领通行证(通行证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进出时间、事由、有效期限等),通行证必须加盖公章。公务用车(限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车辆)和公务人员离开我县的,需持本单位核发的介绍信方可通行。 (四)确因工作生活需要,需在安新县域内通勤的车辆,按防控办要求核发通行证。 (五)外地车辆和人员确需进入我县的,经体温检测正常,由接待单位持证明信到检查站办理交接手续。 (六)凡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居民一律不准离开我县。 (七)对不执行通告决定,拒绝接受检查、拒不听从检查站工作人员管理劝阻、强行通行、寻衅滋事甚至聚众闹事等违反本通告要求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