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办身份证几点上下班 |
释义 | 星期六和星期日除值班人员(派出所24小时都有人员值班)外休息,办理身份证须在周一到周五上班时间内(早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二点到六点)。各地的派出所工作时间有一定差异。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 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九点至中午十二点,下午两点至五点,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提出意见,报人事部批准。 如果你在工作日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没时间,可和派出所户口内勤约个时间。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第一周星期六和星期日为休息日,第二周星期日为休息日,依此循环。”公安机关(包括派出所)是全年二十四小时有值班的,休息日与法定假一样要上班。但是,这些部门只包括治安科、刑侦科、办案队、巡防等,对于户政科等是上常上班制度,双休是不上班的。 派出所是中国公安部门的基层机构,管理户口和基层治安等工作。派出所执行全国统一的上班时间(即当地公务员、事业单位上班时间)。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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