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案件超过六个月还可以处理吗 |
释义 | 治安案件超过六个月不可以处理。 但特殊情况下要追究责任,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超过办案期限的,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仍应当追究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可以追究。第二种就是超过追究时限的,就不可以追究。 一、治安案件的注意事项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 (1)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 (2)依照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 二、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 1. 治安案件的程度较轻,刑事案件则包括:故意对对方造成重大伤害或者死亡,或者涉及金额较大。 2.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刑法的,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刑事案件。 治安案件处理流程是什么: 1、对案情简单、因果关系清楚、行为人承认违法事实,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或者罚款超过50元而对处罚人没有异议的现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可以适用当场处罚; 2、若是普通程序,受理治安案件要先立案; 3、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讯问。讯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讯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笔录上签名或盖章,讯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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