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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应当采取哪些形式
释义
    一、遗嘱应当采取哪些形式
    1、遗嘱应当采取以下的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只要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遗嘱处分了遗嘱人无权处分的财产、遗嘱有被篡改的,该遗嘱不论是什么形式都不会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遗嘱公证后是否还可以反悔
    遗嘱公证后可以反悔。遗嘱公证和其他遗嘱的效力相同,法律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不可动摇的效力。对于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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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5:3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