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镇江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受理条件有哪些 原单位出具转移通知书有困难的 二、镇江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受理流程 办理转移时,除从原缴存单位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办理外,还可持现单位开具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及劳动合同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转移业务。 三、镇江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受理地点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市区服务中心(市北府路10号牡丹园2号楼)。 2、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客户服务部新区服务中心(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26号中国银行大港支行3楼)。 周一至周五:9:00-11:30、14:00-17:00 四、镇江公积金职工账户转移受理依据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 (一)职工离退休,未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的; (二)职工工作调动,未办理转移手续的; (三)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