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法》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表决权、监督权以及知情权等,这是每个股东都享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