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重疾险公司拒绝赔付因肝硬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仲裁或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需要证明肝硬化是属于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且符合合同条款中的诊断标准。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一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赔偿处理不满意,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相关条款:重大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罹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进行保险合同约定的手术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障。被保险人应当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医学证明材料。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的范围、费用、标准和限额支付医疗费用。被保险人提供的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医疗服务的合法性等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保险合同约定。 总结: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仲裁或诉讼,以争取赔偿肝硬化医疗费用。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医学证明材料,证明肝硬化是符合合同条款的重大疾病,并且符合合同条款中的诊断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