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如果车辆出现问题,像事故、逃逸、查询时,车主查询必须只能是唯一对象,由此对象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车的所有权可以不止一个人,汽车作为一种可自由买卖的资产,其归属可以不止一个人,在法律上可以共有。像夫妻之间,汽车可以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行驶证并非完全的财产证明,更多的是对于法律责任的界定,便于车辆管理。所以两者所写名字数量规定并不相同。如果夫妻是在意车子的归属权,那完全没有必要再往车子加上名,因为只要夫妻两人目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属车子为双方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