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1、合同的当事人 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就是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建设单位以及物业服务企业一般都是法人组织。 2、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包括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等方面的内容。 3、服务内容与质量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环境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的协助管理;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内容等。 4、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收费约定的方式(包干制或酬金制);物业服务费用开支项目;物业服务费用的缴纳;酬金制条件下,酬金计提方式、服务资金收支情况的公布及其争议的处理等。 5、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包括:停车场和会所的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收入分配办法;物业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 6、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 承接查验和使用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执行过程中双方责任义务的约定。 7、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内容包括这部分资金的缴存、使用、续筹和管理。 8、违约责任 这部分内容主要包括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处理、免责条款的约定等。 在当代的社会,物业公司如果经营规模比较大的话,是可以在各个地方成立分公司的,分公司也是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但是这种活动必须是合法的,也必须是在总公司的范围内的,比如说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就可以由分公司来办理。 一、物业公司与业主知情权纠纷规定有哪些 1、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5)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2、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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