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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终结执行和终结本次执行有什么区别
释义
    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区别点
    1、两者适用的情形不同。适用终结执行有13种情形。终本适用只有一种情形: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
    2、两者确立的法条依据不同。在使用时,终本二字有固定的涵义,特指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而终结执行四字也有特定的涵义,两者使用时不要相混淆。
    3、两者制度设计的目的不同。终结执行是因为正在进行的执行程序出现了不可能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法定事由,法律规定法院可依职权裁定结案,而终本是为了探索执行实践中大量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推出机制而创设出来的一种制度。
    4、两者适用的宽严程度不同。只要出现执行立结案规定的17种情形时,执行法院可依职权直接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但终本适用时,为防止执行人员随意认定“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立结案规定》第16条对“人民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规定了极其严格的认定条件,以避免损害申请执行人的正当权益。
    5、结案后是否继续查控财产不同。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的,虽然申请人的权益没有实现或没有完全实现,但由于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推进,恢复执行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所以执行法院不会对终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继续采取财产查控措施。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执行法院将对其单独管理,仍然在一段时间内继续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实现对恢复执行案件的动态管理。
    一、终结执行与终本执行的相同点有哪些呢?
    1、两者都是结案方式。
    2、两者的都没完全实现执行债权。都是非正常结案方式,裁判文书确定的申请执行人的权益都没有最终完全实现。
    3、两者都要送达终结裁定给申请人。执行法院以这两种方式结案的,都应当制作裁定书送达给申请执行人。
    4、两者都存在恢复执行的可能。当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当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时。
    5、两者之间存在包含关系。终本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终结执行。
    6、两者的救济途径一样。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为您总结了关于终结执行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有哪些区别的相关资料,本文中对相关问题有详细的介绍,希望您通过仔细的阅读,可以了解到对您有帮助的知识。
    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碍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其中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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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3: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