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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妻子买了房子,现在妻子去世了,想先办理房地产证明书公证吗?
释义
    离婚后房产公证是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且房产公证书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的证据。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
    我想商量一下,我现在的房子已经抵押了 房地产证明书能在还款时间内加上我妻子的名字吗?
    【法律分析】由于是贷款的房子,那么房产证上加的人的名字(一般是夫妻)就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在加名字之前,需要先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变更,先把还款人由1个人变成2个人,共同承担义务。办理抵押变更的材料需要提前准备好,具体的话各个银行的要求不一样,还是咨询一下办理贷款的银行比较好一些。一般会包括5份文件或者材料:抵押权人持有的房地产他项权利执照、抵押权人和受转让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夫妻双方的话要携带结婚证)、抵押合同已经房管局规定的其他文件。有些银行需要双方都到场签署本行规定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 、行政法规规定。
    我们自建的房子没有房地产证明书。现在申请房地产证明书怎么办?
    存在以下情况的就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1、未经立项批准或私自变更立项的楼盘;2、利用集体所有土地开发的房子,也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3、未取得规划审批的楼盘;4、私自变更规划的楼盘。5、私自改变土地用途的楼盘;6、土地产权存在纠纷;7、没有销售许可证又无产权证的房屋;8、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10、开发商未交纳相关税费的;11、土地、房屋被有关部门司法查封。【法律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我2012年买的房子现在已经取得了房地产证明书,现在符合退税条件吗?
    法律分析:取得房产证后需要退税的,在当购买商品房时,应将可退税的家庭成员全部作为房地产权利人写入买房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支付房款后即办理购房者已缴个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请,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等所购住房成为现房,并办妥房地产权利证明后的6个月内,应前往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我买了经济适用房,妻子买了车,对房子有影响吗?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公公去世了,房地产是他的名字,婆婆能卖房子吗?
    房主去世后买卖房主的房屋需要确定房屋所有权人,房产依次按照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法定来继承。继承完成,确定权利归属后,就可以将房屋进行买卖,房屋物权变动要到房管局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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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