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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二审案件哪四种情况可不开庭
释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以下四种情况,可以不开庭审理:(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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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8: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