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孩子买的保险离婚怎么办理手续? |
释义 | 离婚处理孩子购买的保险方式:1、夫妻共同财产的保险可退保并分割现金价值;2、寿险可由抚养权方支付一半现金价值给原配偶,变更受益人为抚养方;3、生存保险费属于子女所有,父母赠与。 法律分析 给孩子买的保险离婚处理的方式具体如下: 1、给孩子买的保险,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可以选择退保并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的方式来处理; 2、给孩子买的保险,如果属于寿险中以生死为标的的保险,不退保可以由获得抚养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半补偿给原配偶,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给孩子买的保险,如果属于生存保险,父母为子女支付的保险费,应当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子女所有。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 离婚后,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是至关重要的。首先,您可以与前配偶商讨并确保孩子的保险计划得到持续支付。如果原先的保险计划是由一方支付,可以协商制定新的安排,确保孩子的保险费用得到覆盖。其次,您可以考虑购买独立的保险计划,以确保孩子的保险需求得到满足。选择适合孩子年龄和需求的保险类型,比如教育储蓄计划、医疗保险等。同时,确保您作为监护人在保险计划中被指定为受益人,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最后,及时更新保险计划的受益人信息,确保孩子作为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障。通过以上措施,您可以有效地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确保他们在离婚后仍能享受到适当的保险保障。 结语 离婚后,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至关重要。商讨保险计划的持续支付,购买独立保险计划,更新受益人信息等措施,能有效保障孩子的保险权益。确保孩子的保险需求得到满足,让他们在离婚后依然享受适当的保险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四条 保险合同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夫妻离婚后,作为投保的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对方提出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于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后,夫妻又离婚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涉及保险的纠纷: (一)一方为投保人并以自己或其亲属为受益人的,应当给予对方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的一半的补偿。 (二)一方为投保人,对方或其亲属为受益人,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对方继续交纳保险费维持合同效力的请求,但该方当事人应当给予投保人相当于保险单现金价值一半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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