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奷未遂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构成强奸罪的,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刑事案件故意伤害只要你不认罪 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中,受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伤残的,生活和劳动受到影响,从而减少物质收入的,那么残疾赔偿金属于物质损失的范围,应当给予残疾赔偿金。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强奸案会不会有精神损失费? 强奸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但就其因强奸遭受的人身损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有精神损失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强奸罪的被害人一般只能就其物质损失获赔。 三、强奸幼女判刑了还赔钱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并不能免除世事赔偿,强奸罪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的赔偿。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强奸罪中提到的赔偿一般都是精神损害赔偿,不是经济损失、物质损失赔偿,所以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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