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偿还债务的起诉程序如下: 1、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根据被告人数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副本。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受理,并办理有关立案手续; 2、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将诉状复印件、诉讼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法庭传票送达被告。被告应诉后,将开庭传票送达原告; 3、开庭审理。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裁定为五日;5、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有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6、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