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测算公积金可贷款金额,具体如下: 1、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 2、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加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乘以还贷能力系数减去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乘以贷款期限,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为,贷款额度等于房屋价格乘以贷款成数; 3、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4、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综上所述,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条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