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一、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内是否能办理 离婚需要预约后一个月是否能办理,需要视地区情况而定。根据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的业务量决定。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是: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4、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程序是: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两人要离婚怎么办 夫妻两人要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