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规定合同纠纷仲裁程序 |
释义 |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有其独立的程序: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相关内容,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之内会向您和对方发出相关的书面通知,同时将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并要求其十五内提交答辩书和证据。在仲裁开始前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果即进行仲裁。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是什么呢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先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的,再由当事人依法参与仲裁庭的审理,进行辩论、质证;最后则由仲裁庭调解或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合同争议仲裁的程序 根据《仲裁法》有关规定,在合同争议仲裁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2、先行调解原则 3、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原则 4、一次裁决原则 5、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及仲裁人员 根据《仲裁法》第十条的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国内合同争议的,下同)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根据该法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合同纠纷司法仲裁阶段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先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的,再由当事人依法参与仲裁庭的审理,进行辩论、质证;最后则由仲裁庭调解或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第五十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第五十一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纠纷是否可以仲裁 合同纠纷是可以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合同纠纷仲裁公平吗 合同纠纷仲裁是相对公平的。其优点有:1、仲裁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具有自愿性公正性。2、仲裁依法独立进行,没有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仲裁程序比较灵活、简便,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程序。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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