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损害第三人权益如何做 |
释义 | 合同损害第三人权益的情况应当分情况予以处理,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权益的,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第三人,第三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返还取得的财产(或者赔偿损失)。另一种情况是,合同双方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属于善意取得时,对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恶意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效的合同有哪些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办 无效的合同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的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由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给集体或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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