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需要交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 2、手续费由拆迁人交纳,3元平方米。 3、登记费: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 (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 (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 (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 (4)1500—3000(含3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 (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 (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4、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5、证书印花税:由被拆迁人交纳,5元本。 6、合同印花税:按交易额的1‰,交易双方各交50%。 7、契税(由被拆迁人交纳),其中住宅:按投资额的1.5%交纳;非住宅:按投资额的3%交纳。 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主要就是由上述几个方面构成,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目前各地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有所不同。市民若需了解当地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可登录当地房管局官网进行查看。 以上就是由整理收集的有关于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怎么走的有关知识,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流程怎么走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如果还有别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