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未到期需要怎么赔偿多少年 |
释义 | 赔偿金需要根据经济补偿金的两倍进行支付。一般以劳动者工作年限作为赔偿年限。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或者员工因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而向对方支付的赔偿。 法定赔偿金的适用情形无需双方事先约定。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情形: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解除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而解除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而解除的; 6、因劳动者的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而解除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解除的; 8、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9、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的; 10、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1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1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条件; 2、没有足额支付工资; 3、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4、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 5、对劳动者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甚至暴力的手段。 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能够超过十二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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