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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有哪些合同解除权
释义
    首先,要看租赁的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没有约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有以下几种情况: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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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