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门女婿和妻子离婚财产分法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上门女婿和妻子离婚财产分法有: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人所有,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要按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于买方个人财产,不分割。婚后还款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人按比例补偿; 5、如果双方以父母名义以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以父母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根据出资情况计算出偿还出资的债权要求;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产权分割原则上应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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