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后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不再适用法律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收养关系必须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解除收养关系也需要进行登记。 一、养子女与养父母如何解除抚养关系? 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合意;双方均须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决定形成的收养关系解除时,仍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解除。 二、领养孩子不听话不肯收养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养子女成年以前,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收养人可以解除与养子女的收养关系: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三、可以和收养的妹妹结婚吗 是否可以和收养的妹妹结婚,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民法典中并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但是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收养的妹妹关系成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因此,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你们属于法律拟制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是禁止结婚的,但是如果把收养关系破除了就自然是可以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