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赔偿N+1是劳动法离职经济补偿中一些约定俗成的表述方式。其中N是指劳动者在本企业里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个月的工资,N+1,其中的+1指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N计算方式是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而这里的+1是解除劳动关系时上个月的应发工资。 一、解约n+1什么意思 解约n+1是指在劳动法中,劳动法中的N指的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谓的+1,特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里3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时,额外支付的1个月工资。 二、公司要解散合同还没到期怎么补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劳动者)分以下三种情况,劳动者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劳动者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