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可以追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并因此贻误救助、救治、救灾、抢险等,致使人员死亡二人以上、重伤六人以上或者造成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加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且该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的行为,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即通讯设备因遭受破坏失原有功能,以致造成公共广播、电视、通讯不能正常进行的等,应当立案追诉。 2、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从事广播、电视通讯业务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