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写的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上一般有两个人的名字。在夫妻离婚时,如果有关于房产的约定,应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如何处理此房产,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处理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证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首先,双方应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可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分割。在处理房产证方面,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一是协商一方放弃对房产的权益,将房产划归给另一方;二是将房产进行拍卖或出售,将所得款项按照法院判决进行分割;三是协商共同保留房产,继续共同使用或出租。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办理过户手续、解除共同债务等。建议在处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夫妻离婚后,共同拥有的财产处理方式取决于协议或离婚判决书,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名字,可以协商出售或一方买下另一方份额,无法协商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保持公正合理,避免产生纠纷和损失。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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