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不想离婚,需要怎样? |
释义 | 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符合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也是可以判离的。 但是与残疾人离婚时,会有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 1.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权,如可以要求多分共有房屋,或优先承租共同承租的房屋; 2.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 3.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还要优先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 一、残疾人离婚后有什么保障 关于离婚残疾人的保障问题,关于离婚残疾人的保障问题,首先是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性质界定方面的保障;首先残疾一方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用,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需进行分割。其次,是关于离婚时在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上的保障与补助,依照我国相关规定,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帮助。所以,离婚时对于残疾人的保护体现在,对其残疾补助金的性质认定、另一方的补偿两方面。 二、残疾人离婚包括什么保障 残疾人离婚的保障有: 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适当照顾残疾人,双方都是残疾人的,应当照顾残疾程度严重或者条件差的一方的利益; 2、残疾人一方在处理住房时应优先考虑,残疾人有权要求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多分或双方共同承租房屋,残疾人有优先承租权; 3、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经济帮助; 4、残疾夫妇在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父母的意愿,在确定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人时,可以优先考虑有抚养能力并要求抚养子女的残疾人的意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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