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审查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
| 释义 |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件审查、商标图样审查和分类审查。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不符合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和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将被驳回,需要补正的情况将发出补正通知书。期满未补正的将被视为放弃申请。补正内容包括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图样不清晰等。 法律分析 商标局收到申请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互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一条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对不符合规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或者驳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标的注册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日期不予保留,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前述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情况: (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印章及主体资格证明名义不符; (二)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地址(包括中文及英文);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未附送或未贴商标图样及申请书上贴的图样与所附图样不一致的; (三)申请商标注册书件缺少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四)商标图样不清晰以至无法辨认; (五)委托代理的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填写不规范。 (六)委托代理的申请书件上没有加盖代理组织印章; (七)未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前述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一)所填报均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二)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三)商标图样不清晰; (四)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 结语 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包括申请书件审查、商标图样审查和分类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符合规定的申请将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不符合规定的将予以驳回并通知申请人。商标局会发出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情况包括申请人信息不符、未填写必要内容、图样不清晰等。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情况包括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图样不清晰等。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六条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2020修正): 第十六条 悬挂的国徽由国家指定的企业统一制作,其直径的通用尺度为下列三种: (一)一百厘米; (二)八十厘米; (三)六十厘米。 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国徽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并与使用目的、所在建筑物、周边环境相适应。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