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
释义 | (一)严格招投标和承发包程序,选施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分包和转包。 (二)建设前期加强立项管理,打足投资,保证归口使用资金80%以上存入银行,专款专用。 (三)加强合同和信息管理,签定协议尽量采用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对附加条款要仔细推敲,咨询有关专家,请专家给予指导。 (四)严格进行工程变更把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工程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对必须变更的,应先做工程量和造价增减分析。 (五)加强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完善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权是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纠纷时,法院管辖有特殊规定。当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协议选择仲裁处理纠纷时,则不发生类似问题,约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对纠纷作出处理。 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理解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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